【广电网】据央视《朝闻天下》报道,29号,负责国际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的官员透露说,该机构准备在30号的会议上通过决议,批准使用非拉丁语的多语言国际域名和互联网地址系统。这将是互联网40年发展史上最大的一次技术变革。
众所周知,目前我们在互联网上所使用的网址都是由拉丁字母a-z构成的,国际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目前正在韩国首尔召开会议,此次会议将于30号结束,会议最重要的议题就是,决定是否允许互联网使用拉丁文以外的域名和网址。该机构新任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贝克斯托罗姆称,如果这项决议被通过,包括中文、阿拉伯文、韩文、日文、希腊文在内的非拉丁文网址将被用于互联网。并从11月开始接受申请。第一个非拉丁文网址最快可能在2010年中期出现。
据悉,在全球16亿网民中,有一半以上使用的是非拉丁文字。因而这项变革意义重大。虽然目前部分网址已经能够使用拉丁文以外的字母,但诸如.com等域名还得使用拉丁文。新系统投入使用后,一个网站地址就可以完全由中文或阿拉伯文等语言组成。
国际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的官员表示,这是互联网互联网创立40年来最大的技术挑战,他们将发布一个翻译系统,负责将多种文字转化为正确的网址,此外新网址将允许网民不输入最后4-6个字符,这样每天就可以减少600亿-1000亿次的键盘输入。
随着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快速发展,信息传播渠道大大拓宽,公众意见表达空前活跃,网络舆论对社会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与此同时,如何增强法律意识、规范网络行为,也给网络媒体和网络舆论发展提出了新的课题。就此,新华网记者近日采访了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
问:有的网民认为,网络具有虚拟性和匿名性,是自由开放的,自己的行为在网上可以不受约束。这种观点是否正确?
答:网络世界不是虚拟空间,而是现实社会的一部分。如果网民的网络行为对于他人的现实生活产生了实际影响和不利后果,就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网民如果不考虑社会后果,无视法律,罔顾约束,在网上发布信息攻击他人,如对其进行密集型的辱骂等,就演变为“网络暴力”。
问:人民法院去年审理的王菲案被称为“网络暴力第一案”,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请问,最高法院对于网络“人肉搜索”现象有何看法?
答:网络技术是把双刃剑,给人们生活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给公众权益保护带来新的困扰。如“人肉搜索”将搜索对象的家庭住址、家庭成员情况等个人私密信息公布在网上,严重影响了他人正常生活。再如,目前困扰大家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密码在网上被盗取的现象时有发生,给公民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如何在网络上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我们需要认真研究的新课题。
“人肉搜索”在民事法律上主要涉及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问题。隐私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是指公民个人对其私生活安宁、私生活秘密等所享有的权利。目前我国法律对于隐私权没有明确规定,只是通过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将隐私权涵盖在名誉权下予以保护,在刑事法律上主要通过侮辱罪及诽谤罪进行规制。